你對台灣的商標權了解多少? IPR是什麼? TM是什麼? 台灣的商標規定與其他國家的規定又有什麼不一樣?

2010年2月24日 星期三

註冊商標內若含有「有機」文字,使用時應符合相關規定

智慧財產局在2010114日公告了有關註冊商標內含有本國或外國之「有機(organic)」文字,並指定使用於農產品或農產加工品等商品或相關服務時,商標權人於使用商標時,應符合「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」之規定。
96公布之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,是將有機農產品、農產加工品納入強制認、驗證管理,也就是自98131日起市售有機農產品、農產加工品都應符合該法規定,且規定農產品經營業者之農產品、農產加工品,須依該法規定驗證(國產)或審查(進口),始得以有機名義販賣。
另外依「進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管理辦法」規定,進口有機農產品及農產加工品者,須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,未依規定驗證或審查合格而標示本國或外國「有機」文字者,將可能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、30萬元以下罰鍰,並按次處罰。

商標圖樣內若有「有機(organic)」文字時,即使申請人同意放棄該文字之專用權也不應獲准註冊。但如果申請人可以提出文件證明其商品/服務已由認證機構認證且通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的審核,則無此限制。換言之,若申請人無法取得前述文件或所呈送之文件不可採時,此「有機(organic)」文字必須自商標圖樣中刪除。